昨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桂城监督管理所深入桂城中心城区内,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专项执法行动,落实秋冬季节大气污染管控百日攻坚行动,提升重点行业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助力大气环境改善。
本次行动共分四个小组,对15家涉VOCs重点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其生产原料属性、物料运输及存储、生产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喷淋水等。
在海八路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检查组重点查看了烤漆房、废气排放口等重点地方。“你这活性炭和地棉要及时更换。”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桂城监督管理所所长黄少彬查看现场情况和企业日常台账后提出,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建立“一企一档”制度,进行精细化管理,不仅方便企业的自我检查,同时也便于日后的监管落实到实处。该企业售后经理当即表示,马上按要求执行,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相关工作。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桂城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林汝汉表示,在本次检查中,整体情况良好,但企业普遍存在台账不够细化以及人员不够专职化的问题,希望企业从这三个大方面改善,一是企业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低挥发性原辅材料进行生产;二是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并对低效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三是企业要细化日常维护管理,台账要做到有迹可循。
记者了解到,此前检查组对位于文华北路的一家企业进行检查,并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废气采样2份。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存在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废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环境生态部门已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据悉,接下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桂城监督管理所将继续加强涉VOCs企业监管力度,对重点VOCs企业、示范区、污染源精细化管理重点区的VOCs企业的废气收集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维情况进行检查。对使用高挥发性原辅材料且治理设施低效的企业提高巡查频次,对使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设备的企业开展运维情况检查。
根据相关部署,11月30日前全区重点VOCs企业需完成一轮次活性炭/喷淋液更换专项行动,按规范做好固废/废水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在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对整改期内尚不能达标排放以及逾期仍未整改的企业,将视情况要求其停产、减产或错峰生产。(记者/邓丹凤通讯员/陈锦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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