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晴日,西阳镇嶂下村一派静谧景象令人动容:远处青山相连,近处草木葱茏,村民们扛着锄头在田间劳作,老人们在屋檐下晒着太阳,互相攀谈。“村子旁的违规垃圾场清除了,村内不再弥漫垃圾臭味,我们也能出来坐坐。”今年79岁的廖阿姨开心地说。
人居环境改善,让村民们的生活恢复了往日的和谐静美。曾经,因有人擅自在嶂下村长排村民小组旁倾倒垃圾,村子一度臭气弥漫、蚊蝇滋生,严重影响群众生活。接到群众反映后,梅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部门合力攻坚,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与梅江区的生态环境。
对症下药多方合力联手攻坚
嶂下村与西阳镇政府相距15公里,村民廖坤每次骑着摩托车前往镇上办事、购置家居用品,需要花费20分钟。在廖坤的印象中,从2020年11月开始,从村内出去不远,都能闻到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有食物腐化的味道,也有烧焦的塑料味”。
起初,廖坤并没有在意,他以为是天气原因,大风将远处垃圾厂的味道吹到村内,过几天风停了就好。令他没想到的是,垃圾味并未因天气改善而减弱,扩散范围越来越大,一度影响村民们的生活。“在村口锄地时,也能闻到一股垃圾味儿,苍蝇也越来越多。后来,晚上9点在家里也能隐约闻到垃圾臭味。”村民们多次试图寻找味道来源,结果却不了了之。
垃圾味从何而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慧告诉记者,这是由于有人将垃圾运至嶂下村一旁的空地倾倒所致。相关资料显示,2014年,林伟先后两次以建养殖场的名义,转让该村4.7亩土地。
“从2020年底开始,多辆货车不定时从其他地方,将垃圾运输至此地倾倒,随后有人用铲车将垃圾铺平。”上述检察官表示。
廖坤与村民们多次向村委、西阳镇政府反映此情况,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垃圾味道漫村影响村民们的生活,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老人们白天也不愿意出来晒太阳,晚上愿意出来活动的人数也有所减少。”嶂下村党支部书记李坤芳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之后,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成立办案组,并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情况,向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当地村民了解具体情况。
“经过勘察发现,该地块属于‘天然灌木林地’,垃圾倾倒会造成地下水污染,直接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灌溉用水。”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垃圾违规倾倒,整治迫在眉睫。
解决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发力。要想这一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需要一条线串起各个部门,统筹各部门的力量合力攻坚,而梅江区人民检察院便是这条“线”。7月14日,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西阳镇嶂下村倾倒垃圾案的调查情况报告》,正式介入此桩案件,一场关于倾倒垃圾案的攻坚战正式拉开。
聚焦难点直面问题坚决攻克
“这个问题,大家必须引起重视,不仅影响到嶂下村村民的日常生活,还关系到梅江区的生态环境问题……”8月4日,在由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垃圾倾倒乱象专项整治,公益诉讼守护城乡环境”圆桌会议上,如何分工再次被摆上桌面。“捋清责任和分工,多部门联合发力才能将问题的‘根’给挖掉。”陈湘萍说。
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倾倒垃圾去处的处理;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负责空气、水质污染的鉴定;梅江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弄清土地性质、测量被污染土地的面积,并监督林伟清除垃圾和复绿的全过程;西阳镇政府作为属地管辖部门配合行政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会议上,相关部门均接到了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的诉前检察建议书,所需完成、配合的任务一一被划清。
此次会议是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铁的手腕维护群众利益,守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行动。
划清机构职责清单只是第一步。为了进一步确保该垃圾倾倒案顺利办结,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垃圾整治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我们于7月28日立案审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各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并先后多次进行沟通磋商。”张慧说。
厘清责任,明确赏罚,垃圾倾倒案很快便出现了“根治”的希望。
经过检察机关多次依法监督和法治教育以及行政机关的持续监管,终于做通了场地使用权人林伟的思想工作,将垃圾清理工程承包给第三方,彻底清除垃圾。
12月13日,当记者再次来到垃圾倾倒现场时,眼前的景象已与往日截然不同。堆积成山的垃圾已被清理干净,困扰村民近一年的垃圾味也已消失。“可算是没有臭味了,生活更舒适了。”当廖坤看到被清空的垃圾场时,原本紧皱的眉头松开了。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工作的导向、一种动力,群众有所呼,相关部门就要有所应。”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黄定山说。
常态开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12月6日,西阳镇嶂下村垃圾倾倒案的公开听证会正式召开。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夏思华、区政协委员杨丽君、公职律师刘克熙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代表、村委代表和涉案场地使用权人共20余人参与听证。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标志着垃圾倾倒案画上圆满句号。根据案件事实、整改情况,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最后决定对相关行政部门作终结案件处理,不再进一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垃圾倾倒案件解决的背后,是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公益诉讼为人民’,加大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办理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智慧,满足人民群众的公益需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张慧说。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湘萍表示,接下来,该院将立足实际,巩固活动成果,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用“检察蓝”助推梅江高质量发展。
记者观察
职能部门应牢记“为人民服务”
检察院牵头,多部门合力攻坚,耗时近5个月,一桩困扰西阳镇嶂下村村民近一年的垃圾倾倒案终于得到解决。这背后体现了梅江区区委、区政府以及梅江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的初心和宗旨。
为逮住私自倾倒垃圾的货车司机,弄清垃圾来源,基层工作人员多次深夜蹲点于垃圾倾倒现场;为确保垃圾清理到位、不留遗漏,检察官们到现场监督挖掘机作业;面对职能部门存在的未全面履职现象,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部门履职。
在本次案件中,许多问题也值得深思。一个简单的垃圾倾倒案件,为何耗费近一年的时间才得到根本解决?“条”与“块”的分离是根本原因。
乡镇一线最容易发现垃圾倾倒的情况,但人手不足、经费不足制约解决问题的进度;执法部门有执法权,但难以及时深入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关键的是,街乡、局办等部门条块分割,管理分散,执法既有空当,又有断层,造成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制止不力。“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叫腰腿不来,叫腿腰不来”是最真实的写照。
“条”与“块”的矛盾,是隐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九连环”,环环相扣,纠缠在一起。由于强调职能划分,在案件解决的过程之中,一些部门会出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理,导致案件解决进度变慢。该如何让相关职能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切实解决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好好寻找答案。
记者在采访过程当中发现,一些人员将“条块分割”当成履职困难的借口。
民之所盼就是政之所为。“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初心使命。新时代新要求,梅江区每一位共产党员一定要永远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把自己摆在为人民服务的位置上,努力在为人民服务中茁壮成长。
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把人民群众期盼的事情变成干部要干的事情,把干部在干的事情变成人民群众赞成支持的事情,把干成的事情变成惠及人民群众的事情。(南方日报记者梁时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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