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陲农业县到超大型城市,深圳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的奇迹。然而,经过40多年高速发展,深圳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挑战。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深圳多项改革实践在全国推广:率先出台全国首部平安建设条例,颁布施行国内同领域首部涉及全类型矛盾纠纷、囊括全种类化解方式、涵盖全链条非诉流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群众诉求“光明模式”获中央政法委总结推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经验先后多次在全国、全省试点推进会上作大会发言……如今,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深圳正继续以赶考姿态奋力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
超大型城市治理能力建设的深圳实践,只是广东深化市域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东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和发力点,严密构建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制度建设制定及修订各领域法规30余部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获表决通过,以立法形式对矛盾纠纷多元治理进行制度创新。这是国内同领域首部涉及全类型矛盾纠纷、囊括全种类化解方式、涵盖全链条非诉流程的地方性法规……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试点以来,深圳针对治理亟须、群众急盼的制度需求,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先后出台全国首部平安建设条例、个人破产条例、数据条例等,制定及修订各领域法规30余部,以良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善治。深圳还注重把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此,该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均落实一把手责任。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近年来,深圳还从强化制度建设着手,出台了30多项制度文件,搭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同时,印发全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49项具体任务,压实党政部门工作职责,有力督促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创新经验项目“盆景”变“风景”,在全市推广16个实践创新项目,有的通过立法将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
在此背景下,深圳全面推进综治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同级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智慧管控中心、网格中心、人民来访接待厅等社会治理平台融合建设。目前深圳全市共建成1个市级综治中心、10个区级综治中心、74个街道综治中心、659个社区综治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
“智治”支撑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整合8000余项服务
流动人口多、出租屋数量大,是超大型城市开展基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建设“深平安”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是深圳破解上述难题的抓手。在此过程中,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社会治理要素建筑房屋属性分类编码规范》,建成涵盖2000多万人口、400多万法人、60万栋房屋的社会治理大数据库。
“建立房屋、人口两大基础标准,相当于每套房都有了‘身份证’编码,为社会治理提供精准信息资源,有效解决基层治理服务和管理对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深圳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走进龙华区福城街道澳门小区,大门口贴有三色二维码,代表出租屋管理等级:绿色是“宽管级”,黄色是“严管级”,红色是“禁止级”。上述等级根据业主守法纳管等指标动态调整,有关部门对不同级别出租屋实行不同管理措施和巡查频次……如今,这项出租屋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已在深圳推广。
这是深圳通过科技手段为基层治理赋能的生动实践。据悉,近年来,深圳通过推进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用科技为社会治理引入新范式、创造新工具、构建新模式,不断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的“智治”体系。
科技手段的有效运用,改变了过去相关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如深圳在全市统一政务服务APP——“i深圳”,整合8000余项服务。近期,“i深圳”与卫健、应急、公安、网格办等部门推出手机“亮码”“扫码”无接触通行模式,助力精准防控。又如,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为抓手,深圳积极推动政法各部门的业务系统跨网对接,推进政法机关刑事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协同办案。
科技不仅助力基层有效治理,也极大地便利了群众办事。
如坪山区试点以“民生诉求”为核心,整合数字城管、网格管理、12345等6个主要事件分拨系统和分拨人员,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统管”。该系统去年受理事件19.84万宗,其中民生诉求事件8.9万宗,总办结率达99.78%,平均处置用时3.62个工作日,同比减少0.44个工作日,处置最快仅用时5分钟。
宝安区则以块数据为底板开发建设“智慧宝安管控系统”,实现微小事件由网格员即巡即办,专业事件通过智慧平台自动分拨给各级业务部门进行跟进处理。如在防御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方面,该区利用块数据信息发现防灾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充分调动网格员参与灾前排查、灾中巡查、灾后复查等工作。
协同共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志愿者参与治理
日前,两名工人走进光明区新湖街道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反映包工头拖欠工资问题。街道受理诉求后,立即向相关部门“发令”,要求其于当天下午到场处理。最终,在各方推动下,工程项目方同意先行垫付工资……围绕给基层赋权,深圳建立“社区发令、部门执行”运行机制,变“群众上访”为“部门下访”,改变以往基层治理中“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弊端。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近年来,深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目前,该市已建成各级群众诉求服务大厅791个、服务站点226个,累计化解群众诉求17万余宗。同时,还建成近千个党群服务微站点、近百个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站点。
深圳法院推动诉源治理改革,在全市全部74个街道和深汕合作区4个镇建立非诉解纷的工作站,并在社区、商圈、厂区等建立诉讼服务站、非诉解纷工作站、司法确认室共346个,在293家行业内建立诉调对接联动机制。通过司法赋能,深圳去年诉前化解纠纷8.4万件,是上年的1.8倍。
人人参与,就是治理高效的最好方式。深圳作为全国志愿服务的发源地之一,正大力建设“志愿者之城”升级版,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朝着更专业、更精细、更规范的方向迈进,让全市280万志愿者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龙岗区正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带共建、公众参与促共治、盘活资源齐共享”的龙岭模式,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社区,变“条块分割”为“协同治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治理”,变“单元治理”为“多元治理”。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深圳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平安深圳建设考评体系及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通过创新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慰问形式、真心实意为勇士办实事解难事等形式,推动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崇德向善蔚然成风的生动局面。
“一系列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务实举措,为深圳高质量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圳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正全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高地”,为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提供有力保障,创造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权威访谈
深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
善用法治之力破解治理难
深圳在创新超大型城市精细化治理方面有何经验?下来有何工作计划?近日,深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对此进行解读。
南方日报:深圳在创新超大型城市精细化治理方面有何经验、成效?
余新国:深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的谆谆嘱托,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高规格”带动“广参与”,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书记抓治理的体制机制,将社会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覆盖各行各业、各类人群的283万名志愿者、40万名社区义工深度参与社会治理。“良法规”促进“善治理”,出台多部在全国先行先试的法律规范,确保社会治理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高整合”实现“高效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网上办事平台,全市99.94%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99%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无需跑。“大投入”确保“惠民生”,持续将财政支出近七成投向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项目化”破解“硬骨头”,已在全市培育推广2批16个创新项目,精准攻克服务难点、办事堵点、民生痛点。
南方日报:深圳在健全网络安全机制、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等方面,有哪些好经验、好做法?
余新国:健全网络安全机制方面,深圳的经验可以总结为“三强化三突出”:强化打击整治,突出网络生态综合治理。对网络黑产采取“本地化、集群式、融合型”聚合打击,有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强化法治保障,突出保护信息数据安全。出台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对数据权益、数据安全等进行全方位规范保护。强化全民参与,突出网络安全共建共享。推动互联网企业群防群治,成立网络义警分队化解网民矛盾,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方面,深圳的经验包括:突出法制建设,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覆盖全类型矛盾纠纷、全种类化解方式、全链条非诉流程。善用心理服务,推动社区心理服务室实现全覆盖,服务触角延伸至商圈、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强化平台建设,建设各级各类群众诉求服务大厅(站点)1000余个,2021年解决群众诉求17万宗。彰显智慧赋能,建成社会治理大数据库,推动“块数据”广泛应用于公安要素报备、12345热线信访投诉、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等。
南方日报:下来,深圳有何具体计划?余新国:接下来,深圳将继续巩固深化试点工作成果。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运用特区立法、建章立制等方式,将试点工作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和治理优势。持续强化项目推进,紧盯治理难点堵点痛点和急需问题,在全市培育推广创新项目,不断提升整体治理水平;持续增进公众参与,持续提升街道社区议事协商能力,丰富居民自治载体;创新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建立社会责任评估和奖惩机制。
一线案例
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综合治理
将矛盾化解在一线
5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国内同领域首部涉及全类型矛盾纠纷、囊括全种类化解方式、覆盖全链条非诉流程的地方性法规……这是深圳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综合治理的又一生动实践。
基层治,天下安。深圳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人财物高度集聚,这既为深圳带来了高速的发展,也带来了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隐忧。近年来,深圳精心谋划、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综合治理,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防范,从源头、传导、转化的关键环节进行化解,有力阻断社会矛盾外溢上行,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源头防范
全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100%
“是心理服务中心吗?我不想上学了!”前不久,龙华区心理服务中心接到了高二学生小刘的来电。因为觉得高中人际关系复杂,她产生了孤独与自卑的情绪,甚至开始厌学。
了解小刘的情况后,咨询师运用专业知识,对她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帮助她重新树立信心和乐观的态度。在多次交谈后,小刘的心结逐渐解开,对交朋友重新燃起了兴趣,重新投入到正常的校园生活中。
作为一线城市,深圳生活节奏快,竞争压力大,一些人像小刘一样存在各类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重要隐患。基于此,深圳将社会心理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全方位、全人群、全周期、全覆盖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模式,从源头出发,防范矛盾的发生,以“心治”促“心安”。
目前,深圳74个街道全部设立心理服务站,665个社区心理服务室设置率达99%,139家一类社康全部设立心理咨询室,890所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100%。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探索设立“安心学院”“安心驿站”,商圈、楼宇、工业园区广泛建立“职工心灵驿站”,万人以上企业建立心理服务室,方便群众随时享受专业心理咨询服务。
近年来,深圳还积极探索对特殊人群进行心理关爱帮扶,包括对服刑、戒毒、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为流浪乞讨人员、福利院老人、困境儿童提供个性化心理援助,为疫情一线防控人员、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对高危人群全程心理危机干预,健全自杀防治、关爱教育、行为监测、救治救助等措施。
大力发展社会民生事业,是深圳从源头防范矛盾的另一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深圳市九大类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8%,教育、医疗快速发展,新增基础教育学位39.1万个、新增病床2.5万张、养老床位4781张,三甲医院从10家增加到了22家。
就地化解
全市建各类诉求服务大厅站点逾千个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群众想解决问题,却找不到渠道,小问题拖成了大矛盾,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他们提供这个解决渠道。”在光明区采访时,该区区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邓平介绍了该区创建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的初衷。
光明区党委政府还通过搭建“1+6+31+N”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全面整合了诉求接待员、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社区驻点法官、驻点检察官、驻点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区义工等各类人员力量,让群众的多元化诉求在家门口就有专业队伍受理调处。
如今,这一整合基层治理资源、统一建设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一站式”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的“光明模式”已在深圳全市推广。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全市共建成各级群众诉求服务大厅791个、服务站点226个。不管是哪方面的诉求,群众都可以走进离自己最近的服务点寻求帮助。
在光明区,还有一支3万多人的平安志愿者队伍,成员包含辖区楼栋长、网格员、社区“五老”人员、建筑工地信息员、社工等14类群体。平安志愿者来自群众、熟悉基层,能有效解决“陌生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预测难的问题。
通过变“矛盾找我”为“我找矛盾”,深圳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问题解决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数据显示,2021年,深圳市各级诉求服务中心累计受理群众诉求17.9万余宗,化解17.2万余宗,大量矛盾纠纷被解决在萌芽状态。
非诉解纷
法院收案数实现近十年来首次下降
近年来,随着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有纠纷就上法院打官司成为不少人的选择。然而,“案多人少”的现实,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案件积压的困境。对于人财物高度聚集的深圳来说,这一情况更为突出。
近年来,深圳法院从自身职能出发,以法院为核心进行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积极探索。通过健全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通道,促进源头治理。
据了解,深圳法院推行与街道共建模式,在源头设“点”,融入基层纠纷治理末梢。目前,全市74个街道和深汕合作区4个镇全部设立法院诉讼服务站和诉源治理联络点,在社区、商圈、厂区等建立诉讼服务站、非诉解纷工作站、司法确认室,实现诉调对接全覆盖。
2021年,深圳诉前成功调解案件83886件,较2020年同期的45704件上升98%,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540562件,比上年减少59387件,同比下降9.9%,实现收案数近十年来首次下降。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广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开展诉源治理,强化‘三调联动’。同时,以‘深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试点为契机,建设统一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平台,提升矛盾治理智能化水平。”深圳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方日报记者 祁雷 汪棹桴 通讯员 粤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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