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一种破解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的创新试点将在北京全市推广。市城市管理委近日印发《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截至今年8月,全市范围内将率先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类私桩”公共充电服务试点;今年9月至明年5月,将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市居住区推广试点这一创新型充电服务模式。
本市试点两年打造“类私桩”公共充电服务
(资料图片)
为解决居住区有车无停车位、无私人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市城市管理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
记者注意到,试点方案提出了“需求导向”“就近服务”的要求,计划利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其中,将基于现有公共充电服务体系,以满足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就近充电诉求为导向,以居住区外周边充电为主、居住区内公共充电为辅,为用户提供一种家门口的便捷、经济、高效、安全的“类私桩”公共充电服务。
方案提出,本市将试点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三个5”用户体验,即“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
四大创新:智慧选址、价格优惠、预约即得、安全提醒
此次试点共有“四大创新”。其中,“智慧选址”为首个创新点。试点将聚焦有车无停车位、无私人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需求,鼓励优先选取既有居住区中“私人自用桩随车配建比不足40%、500米范围内公共充电桩数量不足”的区域为首批示范场景。在选址初期,鼓励试点项目服务商通过大数据刻画、现场探勘的手段,摸清居住区新能源汽车数量、私人充电桩规模、500米范围内公共充电桩规模及服务能力现状,测算居住区500米范围内充电服务需求缺口情况。针对需求缺口大的居住区,可在居住区500米范围内的公建配建停车场、包含含P+R停车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及居住区内公共场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边角空地、底商门前、路侧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建设充电设施并向社会开放。
“价格优惠”为此次试点的第二大创新点。试点项目服务商与居住区内有车无停车位、无私人充电桩的居民灵活制定充电优惠套餐,签订惠民充电服务协议,明确协议双方职责、根据居民需求灵活制定充电优惠套餐。协议正式签订后,居民在该充电场所充电时可享受不高于0.5元/kW·h的充电服务费。对于其他用户,试点项目服务商可按市场标准收取服务费。
想充电,可提前预约充电桩,即到即充。记者了解到,“预约即得”是试点的第三大创新点。为了提高服务效率,引导居民形成预约充电习惯,本市鼓励试点项目服务商通过官方APP或微信小程序等方式,为签订协议用户提供充电排队不长于5分钟的服务体验。通过用户预约通道,用户可在线实时查看精准的充电桩充电信息,并根据用户自身需求与充电桩可预约情况,提前对充电桩进行预约,确保用户即到即充。同时,鼓励加装智能地锁、车位摄像头等智能管理设备,及时对占位等问题进行疏导。此外,还可以在充电场站施划居民充电预约专区与社会充电专区。
作为第四大创新点,试点项目还有望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电池安全有关信息实时在线安全提醒。按照方案要求,试点项目服务商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安全管理,鼓励加装视频、烟感等安全监测设备;同时做好安全提示,鼓励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电池状态等在线安全提醒。
截至今年8月将率先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充电服务试点
截至今年8月,为此次试点的探索阶段,全市范围内将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自今年9月至2024年5月为试点“推广阶段”,本市将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此外,本市还将探索推行“社区充电服务单元长”机制,鼓励由每个试点项目服务商设置一名专职人员,专项负责用户需求响应、沟通协调、信息报送、绩效自评等。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将提升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居住区有车无停车位、无私人充电桩的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问题,进一步保障新能源汽车基本充电需求,提升公共充电服务水平。
原标题:北京试点“类私桩”公共充电 服务费将不高于0.5元
值班主任:田艳敏
责任编辑:田艳敏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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