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捷萍 通讯员 黄超 实习生 彭好宁)今日,记者从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获悉,《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经由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
鼓励创新,施行容错机制
《条例》共9章60条,对管理体制、投资开放和贸易自由便利、金融创新、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投资贸易走廊、中非经贸合作先行区、服务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为保护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条例》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贸试验区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开展创新活动。对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建设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创新活动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免责。
助力长沙片区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条例》的发布,为自贸长沙片区牢牢抓住‘强省会’重大战略机遇,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浩认为,《条例》所包含的60条举措紧扣湖南特色,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长沙片区将领会好、运用好各项举措,继续种好制度创新“试验田”,构建好中非合作“先行区”,打造好外贸发展“新高地”。
《条例》提出奖励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建设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支持和鼓舞片区以制度创新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快形成更多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成果。
中非经贸博览会已永久落户长沙,《条例》提出税收优惠政策,强调建设湘粤非铁海联运通道、完善长沙至非洲客货运航线网络、建设对非国际智慧物流信息平台,构建“非洲投资生产—融资进口—保税加工—全球销售—易货贸易”产业链、建设中非跨境人民币中心。一系列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长沙片区对非经贸合作水平,建立中非合作常态化机制。
《条例》要求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加强湘企出海服务、水运物流服务、空港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加快长沙四小时航空经济圈建设,拓展国际航空客货运航线,提升中欧班列运营质量,加快发展长沙陆港型物流枢纽。这都对长沙片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大有裨益,能够有效推动“飞地经济”发展,进一步畅通国际物流通道。
支持“六大贸易新业态”
积极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也是《条例》一大亮点。《条例》明确支持“六大贸易新业态”的发展:支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重金属精矿等相关标准要求的矿产品入区,支持开展矿石混配业务;支持承接钻石进出口及高端饰品加工贸易,拓展宝玉石检测评估、矿源追溯等交易服务功能;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和进口再制造;支持出版图书、影视传媒、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出口,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培育数字服务出口,探索建立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产品贸易监管模式,促进高端数字贸易业态集聚发展;探索在教育、工程咨询、商务服务等领域,分层次逐步取消或者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
2021年,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113项改革任务实施率达93.81%,形成了34项制度创新成果。片区累计签约项目95个,总投资1914.05亿元,其中“三类500强”项目16个。1-11月,片区新设企业数5439家,同比增长94.88%;完成进出口额804.2亿元,同比增长29.55%。三一科学城等28个功能性平台正在稳步推进,长沙片区的开放格局正在加速提升。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经由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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